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免征我市堤圍防護費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為企業(yè)減負的相關舉措要求,根據(jù)《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減征免征我市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市級收入的通知》《深圳市水務局關于免征我市堤圍防護費的通告》的要求,決定從2014年9月起免征由市水務局執(zhí)收、我局代征的堤圍防護費?,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所屬期)起,我市免征堤圍防護費。請我市未申報繳納所屬期2014年8月及以前的堤圍防護費的堤圍防護費繳費義務人(以下簡稱繳費人)盡快辦理繳費,其中按季度繳費的繳費人應認真核算7、8月份的堤圍防護費,按時繳納第三季度除9月以外的堤圍防護費。申報繳費期截至后,我局將停止堤圍防護費代征業(yè)務。
二、我市繳費人可通過登錄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系統(tǒng)(http://www.szds.gov.cn/)進入“代征費征收”模塊辦理;或者到我市各區(qū)地方稅務局(稅務所)的辦稅服務廳(任選一個征收點)辦理。
三、我市繳費人如有堤圍防護費相關問題,請與堤圍防護費的主管部門市水務局聯(lián)系。
附件:
1、深圳市水務局關于免征我市堤圍防護費的通告
2、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減征免征我市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市級收入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