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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便函[2009]98號 關于2009年第3次車購稅價格信息采集、匯總工作的通知 |
| 發(fā)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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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2009年第3次車購稅價格信息采集、匯總工作的通知 發(fā)文日期: 2009-06-18 發(fā)文字號: 貨便函[2009]9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為了做好車輛價格信息采集及上傳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集、上報工作 ?。ㄒ唬┎杉秶? 1、國產車輛:本轄區(qū)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生產的全部應稅車輛。 2、進口車輛:進口的全部應稅車輛。 (二)采集單位 1、國產車輛價格信息由生產企業(y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采集?! ?、進口車輛價格信息由北京、天津、大連、上海、廣東、深圳六?。ㄊ校┲鞴芏悇諜C關負責采集。 ?。ㄈ?車價采集要求 主管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2009年第2期車購稅車價信息采集、匯總工作的通知》(貨便函[2009]070號)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上報要求 1、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各省、區(qū)、市)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應認真做好本地區(qū)車價信息采集的組織工作,對本地區(qū)采集上報的車價信息各項內容應進行嚴格審核,避免漏報、錯報情況的發(fā)生。 2、2009年第3期車價信息的采集、上報工作通過車輛購置稅征管系統(tǒng)進行采集,并于7月7日前上傳總局。同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2009年第2期車購稅車價信息采集、匯總工作的通知》(貨便函[2009]070號)中《車輛價格信息采集表》的內容上報EXCEL表。各?。▍^(qū)、市)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將采集、審核、匯總的車價信息電子文件,通過FTP于7月7日前上傳至稅務總局,總局FTP服務器為://Centre/貨物和勞務稅司/車購稅處/車購稅車價信息備案/2009年第3次車價信息。 3、各?。▍^(qū)、市)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同時填寫( )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車輛價格信息采集情況明細表及( )市、地區(qū)車輛價格信息采集情況明細表,通過FTP于7月7日前上傳至稅務總局,兩表可通過總局FTP服務器下載,總局FTP服務器為:Local/貨物和勞務稅司/車輛購置稅處/車輛價格信息采集表。 ?。ㄎ澹┢渌? 今后車價信息的采集、上傳、匯總工作,總局如有特殊要求將發(fā)文通知各地,在無特殊要求情況下,請各地稅務機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車輛購置稅價格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93號)規(guī)定的時間采集、上報,并按照本通知第四條上報的要求規(guī)定執(zhí)行,我司將不再另行發(fā)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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