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體工商戶銷售黃金,月銷售額在兩萬元以下是否可以比照增值稅的起征點,免征消費稅?
答:目前《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暫無對消費稅起征點的規(guī)定,因此,個體工商戶銷售黃金銷售額在兩萬元以下的應(yīng)正常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