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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稅委會[2016]2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  
              | 發(fā)布時間:2016/6/27    來源:   閱讀次數(shù):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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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稅委會〔2016〕2號                   3016.316
 
	海關總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6年3月16日
 為完善進境物品進口稅收政策,經國務院批準,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現(xiàn)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稅目稅率詳見附件。
 
 二、上述調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實施。
 
 三、《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的通知》(稅委會〔2011〕3號)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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