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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稅[2002]105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問題 |
| 發(fā)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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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問題的通知[全文廢止] 發(fā)文日期: 2002-07-10 發(fā)文字號: 財稅[2002]105號 注: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增值稅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財稅[2009]17號),本文自2009.02.26日起停止執(zhí)行。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近日接到部分地區(qū)詢問,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2]12號全文廢止通知下發(fā)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買農產品應如何確定進項稅抵扣率?,F明確如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買農產品,可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財稅[2002]12號)全文廢止的規(guī)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進項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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