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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地方稅務局昆明市國家稅務局云南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分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應稅所得率問題的通知 | 昆地稅二字 〔2008〕76號 | 第一條 該文件的文件依據(jù)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的通知》(國稅發(fā)〔2007〕104號)已經被(國稅發(fā)〔2008〕30號替代。 | 部分條款修改:依據(jù)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的通知》(國稅發(fā)〔2007〕104號)改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3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