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2014]21號 2014-12-16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2014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情況的統(tǒng)計分析,經研究,現(xiàn)將《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各地區(qū)、各中央單位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不得低于55分。按照《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6號)精神,各地區(qū)、各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qū)、本部門會計專業(yè)人員的實際情況,參照上述標準,確定本地區(qū)、本部門參加2014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使用標準,并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
請各地區(qū)、各單位認真做好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發(fā)布、合格證發(fā)放及評審相關工作。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2月16日